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外)聘用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稳定用工队伍。近日,我院出台了《合同制卫技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办法》对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用工待遇、考核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与以前相比,用工人员待遇有了很大的提高,考核管理更加严格了,绩效考核包括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医德医风、职业素养、学习成长5大块,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理论考核与能力测评相结合,科室、职能部门、院领导和患者共同参与考核。对考核连续两年优秀者,从次年1月起享受在编正式职工同等职务级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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