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3〕25号)、《关于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7号)和《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台市委〔2014〕2号)文件精神,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是:市级领导机关、市直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和村(社区)、两新组织、学校等基层组织,组织关系隶属我市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我市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涉及的范围和人员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到的问题更具体,群众期望值更高。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改进作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全面深化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三大示范区建设,实现千年古城新崛起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扎实开展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浙委发〔2013〕25号和台市委〔2014〕2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市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注重群众参与、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分类指导,努力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做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新作为,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台州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三届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改革创新,实干争先”的要求,把开展活动与奋力推进三大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转作风、抓落实、促崛起”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用转型升级的成效、改革创新的进展、社会的平安和谐、群众满意的程度、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提振来检验活动,为实现千年古城新崛起凝聚强大合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坚持紧扣主题、聚焦“四风”。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台州市委“14条措施”和我市有关规定,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以整风的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坚持突出重点、全员覆盖。以市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重视抓好村(社区)、两新组织、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把握工作重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着力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突出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
1.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突破口,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政治纪律不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老好人”、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等问题。市直属各单位重点解决文来文往、文山会海、工作不落实,庸懒散拖、精神不振,衙门作风、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吃回扣、收红包,效率低下、执法不公等问题。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机关化”倾向、疏远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得过且过、遇到矛盾绕着走,弄虚作假、与民争利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盲目决策、公私不分,铺张浪费、追求享受,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等问题。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重点解决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两新组织重点解决有效覆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组织活力不够等问题。
2.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为突破口,切实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坚持实干导向,为民利民便民,以“五水共治”为着力点,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推进“三改一拆”、“交通治堵”、“四边三化”、“清洁空气”、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专项工作;加快推进“三大示范区”建设,狠抓一批事关全局和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头门港如期开港,74省道南延临海段、银泰城等一批项目建成;加快推进医化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抓好沿海高速临海段、方溪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市客运总站迁建工程、台州医院新院区等一批项目开工。着力办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民生实事,花大力气解决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切实抓好信访积案化解,打造教育文化卫生强市和平安和谐城市。进一步落实“三真”、关爱基层,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发挥职能部门优势,为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形成合力抓整改。
3.以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突破口,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载体,打造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以规模较大村(社区)为重点,健全完善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构建便民利民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深化镇(街道)“服务指数”、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坚持和完善镇(街道)干部住夜值班、驻村联户、驻村干部“固定服务日”、村(社区)主要干部轮流值班服务制度和镇(街道)干部作风双向量化考评制度,全面深化党员干部民生会客室、组团帮扶、驻村百晓、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等服务措施,深入开展 “微心愿”活动,促使服务重心和服务力量下沉。以区域、产业、行业为重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深化推进“青春党建”。扎实开展进村扶任活动,以全面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加强履诺、践诺全程考评,抓好基层服务骨干队伍建设。
三、抓实各个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衔接起来,把学习和整改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深入开展“三思、三观”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台州市委四届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两本书。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危害,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注重用好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改革开放实践成就等教育资源,开展“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贴近实际、富有实效。
广泛开展“向实干英雄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找差距改作风浓厚氛围。要注重发现和宣传一批群众公认,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从活动一开始就要用好“最美乡镇干部”、“十佳驻村干部”等先进典型,并积极挖掘“以实干论英雄”工作竞赛活动、“转作风、抓落实、促崛起”活动中涌现的实干典型,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用身边的事教育激励身边的人。要对照先进找差距、改作风,把“实干英雄”、“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作为镜子、尺子,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着力在学先进、见行动上下功夫,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成为先进典型。
全面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依托党代表工作室、党员干部民生会客室、党员服务中心等平台,采取调查问卷、民主恳谈、党代表工作室约谈、个别访谈、网络微谈、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市委常委会重点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把“走进群众听”和“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带头开展民主恳谈活动。市直属各单位要通过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形式,当面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呼声。镇(街道)党员干部要结合驻村联户、住夜值班等制度,深入开展“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送群众温暖”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走遍辖区内村(社区)及困难党员、困难户和重点对象户,驻村干部要走遍所驻村所有村民。市直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文来文往”,避免到基层“一窝蜂”、重复征求意见。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查实具体“四风”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台州市委“14条措施”和我市有关规定,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民主谈、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机关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镇(街道)、各行政村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中央和省委下发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审核把关。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规定的内容逐一作出说明,其中“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不少于50%。对照检查材料要一项一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市级和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还要对抓“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的情况作出说明。要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上级党组织、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
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交心,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要主动谈心、交换意见,相互谅解、达成共识,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谈心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特别是相互之间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在谈心时充分沟通交流。谈心不受时间、次数的限制,谈得越多越好,越充分越好,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按照“人人说我、我说人人”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既要红红脸、出出汗,又要加加油、鼓鼓劲,努力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要探索开放式专题组织生活会,注重群众参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各镇(街道)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间结合单位实际,一般为2天。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干部受邀参加民主生活会,但不作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上下联动抓整改。按照“常规性问题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集中攻坚解决、新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的要求,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对重点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基层单位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把整改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得实惠。
全面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在联动落实省委“六项集中行动”的基础上,开展深化“实干论英雄”专项行动,具体抓好“十项专项整治”。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2+8”审改政策,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走在台州前列,实现企业和群众对审批服务满意度较大幅度提升。二是遏制公权滥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是严控“三公”支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账单进行清查,切实加大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整治力度。四是整治衙门作风。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顽疾,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办事效能。五是治理文山会海。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办会办文机制,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六是集中整治“庸懒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实干标准,走进群众、走进矛盾,抓事促人、以绩识人,切实加大调整“庸懒散”干部力度,全力打造实干型干部队伍。七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着力解决农村、社区牌子多、台账多、检查多、考核多等问题。八是严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群众利益,坚决依法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九是坚决遏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婚丧事进行严格管理,做到限场、限人和拒礼,扭转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十是全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把维护生命安全作为最大的群众利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严查、严管、严治,全面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结合各自职能,拿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举措,对照要求逐项整治。
加大明察暗访和处置力度,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严字当头,从小处着手、细处着眼,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狠刹“牌局”、“酒局”,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坚决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行为,对违反规定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零容忍”。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对违反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有关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或纪律处分;对在活动中发现的涉财、涉赌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整改,整而不改的,要坚决进行组织处置。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台州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对照中央、省委和台州市委精神和现行政策法规,对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够完善或存在不足的政策制度做法及时改进,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压茬有序推进。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整个活动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委示范带头开展,市人大、政府、政协三套班子及市级领导干部兼任书记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活动的主要环节参照市委常委会活动安排,压后7天左右展开,市直属各单位和其他镇(街道)压后10到15天左右展开,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压后。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注重分类实施。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政策原则和推进措施。市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市级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更加务实地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要因地制宜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政法、教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落实领导责任。市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是本单位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纪律要求,做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从严务实督导。省委与台州市委一起向我市派出督导组,市委向市直属各单位和镇(街道)派出督导组,强化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按照省委“走在前列”、“不走过场”的具体要求,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四风”问题条目式书面材料、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有效传导压力,防止降格以求。要履行“一岗双责”,同时抓好改革发展稳定等重点工作的督导。
注重群众参与。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扎下去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要通过民主恳谈、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监督、评议效果,真正让群众满意。要在每个环节工作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抓到底,抓长久,防止活动踏空走样。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的各项要求,注重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反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事件追踪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加强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全市面上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向市委写出报告。
〔此件发至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