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采购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更好地维护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浙卫发〔2012〕27号)的精神,决定实施以“保障质量、改善服务、公开透明、提高效能”为主题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简称“阳光用药工程”),建立和完善“阳光用药工程”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提升患者和社会对我院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三、实施内容
1、加强用药管理制度化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阳光用药工程”管理小组,并与各临床医生签订“阳光用药承诺书”,落实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将“阳光用药工程”与日常纠风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加强药品采购规范化
药品采购要严格按照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我院制定的《药品采购验收制度》执行,逐步增加国家和省定基本药物的品种数。严格执行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严禁在中标目录以外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中标药品均经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
3、加强用药服务信息透明化
加强医师或药师对患者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宣教,明确临床医师和药品调剂人员的职责,主动向患者告知所用药品的作用、用法和注意事项。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和网站等载体向患者提供本单位药品价格信息和合理用药有关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阳光用药信息”,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各项内容: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的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每门诊人次费用和药品费、每出院病人均次费用和药品费、门诊处方平均金额、不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平均住院日。
4、加强药品使用合理化
继续抓好处方点评工作,以合理用药为最终目标,开展处方点评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处方点评,并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鼓励和提倡使用国家和省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大力推进中药饮片使用率,逐步提高国家和省定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30%;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执行我院制定的《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方案》,逐步减少抗菌药物使用比例:≤28%;
逐步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50%。
在医院HIS系统中设置合理用药预警程序,做到有效预警,实时监控。
5、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严格限制大处方和搭配用药,2012年实现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零增长。
6、健全多方监管机制
建立和畅通投诉渠道,接收媒体、群众对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的监管,严肃处理乱收费、不合理用药和医生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贵重或辅助药品的投诉举报,同时严肃查处药品采购和药品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领导组织
为加强对“阳光用药工程”的领导,特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卢立广
副组长:周 敏
成 员:杨 琦、卢海跃、陈 佳、卢美珠、何昌国、李峧霓
实施“阳光用药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我们要把该项工作与完善内部管理和建立用药监管长效机制密切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增强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能力。
临海市中医院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