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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奖励办法

发表日期:2009-09-14     新闻来源: 编辑:临海市中医院 浏览量:2327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贯彻科技兴院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充分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的科研创新积极性,鼓励广大职工不断探索科研技术创新,提高我院临床医疗和科研水平,增强医院发展后劲,我们将科研人员的经济收入与技术付出相结合,刺激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范围
  凡受聘于医院并承担科研项目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均可享受科研奖励。享受奖励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或署名第一作者的单位应注明为“临海市中医院”。享受奖励的情况包括以下四类:
  1、正式刊物上(参照省卫生厅晋升高级职称文件刊物标准)发表的专业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
  2、申报和承担省部、市厅、县级科研项目。
  3、省部、市厅、县级获奖的科研成果。
  4、对医院发展有较大贡献的科研项目(包括新技术、新项目)。
  第三条    奖励办法
  1、对有理论创新和实用价值的专著,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给予全额或部分出版资助。
  2、对获得各级别科研课题立项者,医院按照省部级1:3、市厅级1:2、县市级1:1的标准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3、对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根据所获奖励级别及获奖等级分别给予省部级10000元、20000元、30000元;市厅级5000元、10000元、15000元;县市级2000元、6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项目(含名称不同而内容相同的项目,以下同)在不同年度或不同级别政府部门获奖者,按最高奖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在一、二级正式刊物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版面费根据发票实报实销,三级刊物报销版面费的50%(限中级职称以下人员,每篇限报300元)。发表论文奖励按照一级刊物每篇300元、二级刊物每篇100元的标准。获优秀论文奖的分别给予省级500—1000元、市级300—500元、县级100—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医院发展有较大贡献的科技项目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医院专门设立技术创新奖,分为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不同的奖励。
  第四条     附则
  1、医院在第二年第一季度接受前一年评奖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受理申报。医院技术创新奖按照个人或科室申报,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院务会批准,评出奖励项目。评出后一周内院内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评奖结果有异议的须递交书面材料说明。奖金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新技术负责人按工作贡献大小分配给相关人员。
  2、本规定解释权属院务会。  
 
临海市中医院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