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医药费用控制工作,贯彻落实台州市、临海市卫生局的调控目标任务。11月2日,市中医院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浙卫发(2012)250号《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的意见》精神,研究有效的控费措施。近日,《中医院医药费用控制暂行规定》出台,下发至各临床科室,包括药品比例监控、住院天数(均次费用)监控、抗生素使用监控等监控措施8条,对各门诊医生、各病区的药比,住院天数和每出院人次均费用指标都作了具体的要求、规定,每旬统计一次,控费指标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对不达标的扣当月绩效分值。信息科根据标准在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警示指标,实施即时监控。并规定使用二联抗生素及所有一类切口使用抗生素均需审批。同时,为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医院还与各科室签订医药费用控制目标管理责任状。
